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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山合水易機構 董事長兼總裁
北京山合水易規劃設計院 院長
高端休閑度假產業規劃專家
《中國旅游報》、《農民日報》專欄作家
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表決通過的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》將從2020年7月1日起施行。
新修訂的森林法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,堅持生態優先,生態效益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統一;堅持保護優先,促進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;堅持分類經營管理,實現森林資源永續利用;堅持尊重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,保護林業經營者的合法權益。
修訂后的森林法在結構上作了較大調整,從1998年森林法7章擴展至9章,條文數也從49條增加到84條。在整體結構上,把握國有林和集體林、公益林和商品林兩條主線。在具體制度設計上,明確森林權屬,加強森林權屬保護,調動全社會造林綠化的積極性;實施森林分類經營,突出公益林和商品林主導功能,培育穩定、健康、優質、高效的森林生態系統;強調規劃統領,發展規劃與專項規劃相結合,科學確定森林資源保護利用結構和布局;加強森林資源保護,合理界定政府、部門、林業經營者的職責,用最嚴格的法律制度保護森林、林木和林地;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制度,堅持“放管服”相結合,增強林業發展活力;加大扶持力度,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,保障森林生態保護修復投入;明確目標責任,強化監督檢查,實行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等。
森林法是林業發展的根本大法,生命力在于實施。下一步,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將加大學習宣傳培訓力度,抓緊完善配套規定,增加法律的可操作性。加大行政執法力度,確保森林法落地生根。